在工作中,我经常遇到咨询“保险能不能防止婚内财产被分割”这个问题。
去年,外婆方某将前女婿李某诉至法院,要求支付带娃费。
“本人承诺岳母带乐乐(孩子)期间,本人愿意支付每月三千元辛苦费,每年底支付一次。”
法院认为,本案中方某(也就是外婆)并无义务带娃,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,一审判决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。
16万分一分,李某(前女婿)赔8万,孩子妈妈付8万。
当然,案件本身细节肯定有很多,我们肯定无法完全顾及到,所以就在公开信及的基础上来分析。
我也支持娘家妈要这笔钱,不过比起要钱,很多细节是值得深思的。
如果带娃是辛苦,给女儿女婿做饭、打扫家务,是不是辛苦?
一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,日常开支都混同在一起,为什么突然会多一笔带娃的“辛苦费”?
签承诺书这个举动极具契约精神,关键这个承诺书能签下来,就很不一般。
其次,正如前文所说,一家人共同生活,日常开支混同,这些钱诉至法院,法官怎么判?
但是带娃,就不一样了,正如判决书所言:老人没有义务给女儿女婿带娃。
承诺书婚内不执行、离婚了执行,很明显就是要给女儿一个保障:
好聚好散,女儿那份可以不给,你那份一个子儿也不能少。
两个人2019年就已经离婚了,但是到了2020年,娘家妈才起诉要回这笔钱。
若离婚时就要求偿还,彼时分割的还是两人的婚内财产。
这种做法,不论是对自己的权益,还是女儿的权益,都进行了保护。
我估计娘家妈可能也没想到这么多,也许其中有新的变故吧,反而成了这样一桩案子,在法理上有如此精妙的处理。
关于“保险能不能防止婚内财产被分割”这个问题,有乐观的答案,也有悲观的答案。
悲观的答案是,保险也并非“法外资产”,它的分割和其他资产并无太大区别,同样要看资产来源。
如果,投保的钱属于婚内财产,这张保单大概率是要被分割的。
其一,父母在婚前赠予财产,保单相较于其他资产更容易明确归属性质,同时法律手续也相对较少。
其二,婚内财产买成保单,由于这种大额保单一般是以养老、孩子教育为目的进行的配置,在实际分割时,也相对容易达成协议。
虽然不是法律从业者,但面对的这类案子也不少,有些和保险有关,有些和保险无关,这些年我也算身经百战了。
就拿这个案例来说,你能想到,离婚后1年再诉讼要带娃费吗?
第二句,认真谈钱,不伤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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